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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云南国家公务员公文写作疑点解答汇总(六十一)
2013国考交流1群:196993083        点击查看: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培训课程


133、“总结”、“计划”等文件,可不可以直接使用标准的文件格式直接向外行文?

【解答】  不可以。“总结”、“计划”等属于非正式文种。非正式文种行文时,不能使用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正式规定的行文格式,也不具有独立行文的资格。按照人们的普遍做法,非正式文种要上报或下发时,应从正式文种中寻求一个文种来做它的载体,载运着它行文,大家通常管这个载体叫“文件头”。“文件头”大都用“通知”(下行时)或“报告”(上行时)来担任。

假若非正式文种行文时不按上述做法,而是使用正式文种的行文格式,并“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那就犯了拿着非正式文种当正式文种使用的错误,如例文: 

(一)

××市煤炭管理局文件

 

×发〔2004〕21号

 

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省煤炭管理局:

……(正文略)

 

××市煤炭管理局(盖章)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二)

中共××县委文件

 

×发〔2004〕21号

                                       ★

 

2004年工作计划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正文略)

 

中共××县委员会(盖章)

2003年12月28日

 

上述两例做法都是不妥的。

正确的方法应当是这样的:

例一:

××市煤炭管理局文件

 

×发〔2004〕21号

 

关于报送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省煤炭管理局:

现将我局《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送上,请审示。

 

××市煤炭管理局(盖章)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这就是报送总结的“文件头”。其后附有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这里作为附件上报的总结,其格式只有标题、正文、落款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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