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政府当“二房东”喜忧参半
2012-07-11 16:24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未知
报载,广州琶洲村首批回迁房封顶,房管部门有意向村民“团租”千套回迁房,用作公租房,“团租”租金参照市场价,并由政府负担税费。这消息有喜有忧。
先说喜的一面。中央下达的保障房任务不但数量大而且时间急,给地方政府不小压力。完不成不好,建得太多又怕冲击楼市。保障房之中的公租房对商品房买卖市场影响不大,但是对租赁市场影响不小。租赁市场现有房源很多是城中村农民屋和小产权房,大量公租房涌入市场,可能冲击村民利益。以“团租”村民回迁房充作公租房,既保障了村民利益,又省却地方政府找地找钱盖公租房,可谓一举两得。
再说忧的方面。此前有报道说,公租房(由政府提供的部分)将按市价四至六成收租。据测算,一套两房的公租房每年要补贴约1.4万元,三年下来琶洲那1000多套公租房需补贴4000多万元,谁能租住公租房就等于谁有资格享受补贴,怎么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分配又不令人眼红呢?村民分配回迁房搞抽签,听天由命,很公平。但在800万市民当中抽签似乎不现实,猜不到政府会拿出什么简便又少争议的分配方法,倘若无声无息,肯定又是落在行政事业单位那里。若真如此,恐怕会引起普通市民不满。
“团租”保障了部分村民的利益,但这部分村民在市民总量当中占比极小,在城中村村民当中也是很小的部分,而这部分公租房却会冲击其他市民的出租房收益,尤其是琶洲邻近地区。虽说公租房是租给特定群体,与市场上的租客有错开,但是无法绝对区隔开来,监管稍有纰漏,就会有租客充当“三房东”,拿公租房出来再放租。这样政府搞“团租”花钱讨好部分人,却可能得罪更多的人。
这里出个一举多得的点子:通过中介去“团租”商品房,将一份租赁合同分成两份,一份政府向房东租赁,一份政府向租客出租,租金不变,只加上“公租房”的名义,政府给出的交换条件为免税。反正现在住宅租赁很多收不到税,免税等于政府没有损失。给中介些许手续费,远低于“团租”4000多万元开销,却能收获数量庞大的“公租房”向上交差……这点子听起来有点荒诞是吧?其实想深一层,若放宽土地交易,房屋供应自然就多了,房价自然就下来了,何需政府劳心?
(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