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国家公务员公文写作疑点解答汇总(二十九)
2012-09-07 11:01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网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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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新《标准》对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版心尺寸以及排版规格是怎样要求的?
【解答】 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是: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至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底为85%至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为85%,pH值为7.5至9.5。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是: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64、何谓“发文机关标识”?标识的基本要求如何?
【解答】 (一)行政公文称“发文机关标识”,党的机关公文称“版头”,叫法虽不一样,但所指事物相同。
(二)新《标准》规定:
1、“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例如命令(令)、信函、会议纪要),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的距离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的距离为80mm,
2、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3、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对于三种特定的行政公文版头,新《标准》是这样要求的:
1、信函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令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组成;
3、会议纪要可由“××××会议纪要”组成。
在发文机关标识中,要注意党政两大系统在“版头”上的差异,切忌混淆:
党的机关公文“版头”,《条例》规定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组成,这和行政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党的机关公文版头还有另一种情况,即由发文机关名称后加“()”标注文种组成,如“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报告)”。这一点,在行政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中是不准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