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忘记密码

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871-5521259 云南分校
【导读】2013年云南国家公务员公文写作疑点解答汇总(二十三)
2013国考交流1群:196993083        点击查看: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培训课程

51、向“不婆婆的婆婆”归口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是用“函”还是用“请示”?

我单位隶属重庆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单位性质为集体事业单位(环卫局所辖其他二级单位均为全民性事业单位)。由于性质特殊,每年我单位的环卫经费计划是渝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而不是由上级机关——区环卫局下达(环卫局所辖其他二级单位的环卫经费计划由区环卫局下达)。因此,我单位在向区城乡建委所行的要求追加环卫经费计划的文件选用了“请示”这一文种。我曾就该文种的选用问题询问执笔人员,执笔人员的回答是:“区城乡建委代区政府管理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等单位,区建委显然是我们的上级机关,所以理所当然用‘请示’行文”。而我则认为,即使区城乡建委代区政府行使对环卫局等单位的管理权,也只是在业务上进行管理,即存在业务指导关系,而并非行政上的领导(因为区环卫局隶属于渝中区人民政府领导)。所以,在向区建委行文要求追加环卫经费计划时应当选用“函”这一文种。请问如何正确选用文种?

【解答】 就此例而言,应以使用“请示”文种为宜。这里涉及的是公文处理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归口问题。归口问题是一种授权管理,该授权的机关要代行上级机关职权,属于“奉命行事”。这与一般意义上的业务关系有所不同,如同宣传部门管理党校一样。用一种形象的说法,归口管理属于“不是婆婆的婆婆”。例中所谈的区城乡建委因是代行区政府职权,即属一种授权管理,其与区环卫局乃至该单位之间不是一般的业务关系,故而在向区建委行文要求追加环卫经费计划时,还是应以使用“请示”文种为妥。

 

    经典图书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云南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申论批改

    “海洋经济发展”- 201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今年浙江省考申论的主题是海洋经济发展。该主题也属于近年来
    我要参与已有88人参与

    模考

    在线客服 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