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省省考面试——如何提升面试中的仪表仪态
2015-06-01 09:53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云南华图
华图教育 张 茜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随着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对公务人员的要求亦“水涨船高”,公务员的着装服饰、言谈举止不仅涉及个人形象,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从事公务活动必备的基本素养。
一、仪态仪表概述
就公务员面试而言,对礼仪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应试者的举止仪表上。按照有关面试实施细则的规定,举止仪表的一般性定义是指“应试者外在的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表现”;其操作性定义为:“①穿着打扮是否得体;②言行举止是否符合一般的礼节;③是否有多余的动作。”
二、仪容礼仪
仪容美是内在美、自然美和修饰美的内在统一。良好的仪容卫生,既体现自尊自爱,又表示对他人的尊重和礼貌,能够给人以端庄、稳重、大方的印象。做好个人仪容卫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头发
正常情况下,人们观察一个人往往是“从头开始”,因此,要做足“顶上功夫”。面试时,头发必须保持健康、秀美、干净、清爽、卫生和整齐的状态;女士可选择齐耳短发,或把长发扎起来盘在脑后,前不遮面,刘海不应过低;男士应注意做到“三不”,即“前不盖额,侧不过耳,后不过领”。
需要提升应试者的是,绝对不允许在头发上滥加装饰之物,不使用彩色发胶、发膏,男士不能使用任何发饰,女士在使用发卡、发绳、发带或发箍时,应尽量做到朴实无华,色彩以蓝、灰、棕、黑等暗色调为宜,并且要尽量不带花饰;不能将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不带帽子或裹头巾等。
2.面部
面部要注意清洁与适当的修饰。女士可适当化妆,但以浅妆、淡妆为宜,绝对不可浓妆艳抹,并避免使用气味强烈的香水、化妆品等,也就是说,女士化妆要努力做到“妆成有却无”。男士可适当使用一些保湿或控油的护肤品,但不要使用化妆品;要剃净胡须,刮齐鬓角,剪短鼻毛,不留小胡子和大鬓角。
女士尽量不戴耳环、项链、手镯等各类饰品,男士绝对不要佩戴饰品(手表等日常用品除外);不要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并保持清洁等。
三、服饰礼仪
服饰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语言”,它能反映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审美情趣、爱好、品味和对生活的态度等,是一种特殊的“身份证”。
1.服饰礼仪的原则
一般来说,服饰礼仪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TPO原则。“T”是TIME的缩写,指时间,泛指早晚、季节、时代等;“P”是PLACE的缩写,代表地方、场所、位置等;“O”是OBJECT的缩写,代表目的、目标、对象等。TPO原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衣着标准。
(2)整体性原则。正确的着装,能起到修饰形体、容貌等作用,形成和谐的整体美。服饰的整体美构成包括人的形体、内在气质和服饰的款式、色彩、质地、工艺及场合等。
(3)个性化原则。着装的个性化原则不是让你去穿另类服装,而是要依据个人的性格、年龄、身材、爱好、职业等要素着装,力求做到展示所长,遮掩所短,显现独特的个人魅力和最佳风貌。
(4)整洁原则。在任何情况下,服饰都应该是整洁的。衣服不能沾有污渍,不能有绽线的地方,更不能有破洞,扣子等配件应齐全。衣领和袖口尤其要注意整洁。
(5)三色原则。三色原则要求应试者在服饰的颜色上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因为颜色太多往往给考官不庄重的感觉。在颜色的选择上往往以深色调为主,应试者切忌穿戴红、绿、紫、黄等鲜艳的颜色的服饰。
(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