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国家公务员公文写作疑点解答汇总(四十九)
2012-09-17 17:25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网 点击: 次【导读】2013年云南国家公务员公文写作疑点解答汇总(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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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标注主题词,是否主要从文件的标题中去找?
【解答】 主题词与公文标题的确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仅靠公文标题是不行的。公文主题词,即概括反映公文主题内容和反映公文类别及文种的规范性名词或词组,它是公文格式的一个要素。它应由“类别词”和“类属词”共同构成。“类别词”通常并不在公文标题文字之中,而“类属词”由于是由直接反映公文内容和文种形式的词构成的,通党存在于标题之中。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主题词是“农业 水土保持 通知”,其中第一个词是“类别词”,标题中并没有,而后面两个是“类属词”,都在标题之中。
102、批转、转发、发布文件时,主题词中的“文种”是标批转、转发、发布件的文种,还是标被批转、转发、发布件的文种?
【解答】 批转性的文件,由于主件是“通知”,附件可能是“报告”,也有可能是“意见”、“请示”等,为了完整反映文件的形式,前后两个文种应同时标注。
转发性的文件,由于通常是用“通知”转发“通知”,为避免文种上的重叠,只标一个“通知”即可。
发布性文件如何标注,现举两个实例:一个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通知》,它的主题词是:“文书处理 条例”;一个是《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其主题词是:“文秘工作 公文 办法”。这两份文件标的文种都是被发布的文种,它是这份文件的实体所在,由于发布件只是一种发布形式,故文种中没有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