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 13:27:44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云南华图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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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定情况:
1,市级鉴定:某年元月,GY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如下:
(1)当事医院对患儿的诊断明确,术前准备充分,手术方式正确。
(2)患儿死亡与手术无直接因果关系;
(3)患儿死亡原因是:①氯胺酮麻醉诱发癫痫大发作,持续抽搐造成脑缺氧,脑水肿,最后死于颅内高压。②呕吐致呼吸道误吸返流,窒息死亡(因未作尸检,不能肯定)。
根据《GZ省省实施(医疗事故办法)细则(试行)》第二条第二,三款之规定,本争议不属于医疗事故。
2,省医学会复检:由GY市某人民法院委托,省医学会于2006年8月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意见如下:
(1)医方对患儿的麻醉方法,麻醉药剂量正确。在氯胺酮麻醉后苏醒过程中出现较频繁呕吐,继之烦躁,惊厥未能控制导致患儿窒息死亡。
(2)医方对患儿处理中输液速度偏快,单位时间内输液量偏大,但不是导致患儿死亡的直接原因。
(3)医方在患儿出现惊厥后,对病情观察不严密,处理措施不得力,与患儿死亡有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本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责任。
作为原告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考生对此进行法庭模拟。
考生在民事诉讼法庭模拟过程中应当注重辩论对抗性原则,即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尤其要注意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
3.行政诉讼题型
行政诉讼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抽象的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机关为了行使管理权,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采取的公务行为。如公安机关的拘留,市政机关的罚款等。在模拟法庭面试面试过程中采用较少。例如:
原告:王某
被告:某市公安局下属某公安分局
1999年3月17日晚,王某与邻居在家打十元和二十元一局的带庄麻将,被某市公安局下属某公安分局抓获,并被传唤到分局进行讯问。经讯问,王某等人承认了赌博事实,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当晚,女干警对王某人身进行了搜查,并收缴了现金250元。次日,公安局又对王某住宅进行了搜查。王某被传讯留置期间,公安局于3月17日、3月18日分别办理了《留置审批表》、《延长留置审批表》。3月18日,浏阳市公安局提出要对王某处以3500元罚款、并没收赌资250元。3月19日,王某托他人交满了罚款,浏阳市公安局即释放了王某。3月26日,浏阳市公安局办理了《治安处罚审批表》并作出了第534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王某处以罚款3000元,没收赌资250元的处罚,并由某信用社开具了代收罚款收据。王某不服,于某年4月6日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于4月8日将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送达原告,并退还原告500元。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在5月13日开庭审理时,才增加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作为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进行法庭模拟。
《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体,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但是,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他们之间就由原来的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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