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4 13:31:57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云南华图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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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试纪律及监督
1、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和一视同仁的态度进行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若发现泄密、失密、徇私舞弊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面试工作人员应确保面试各项记录的真实完整,以备监督和审查。
4、面试中,考生不得通过口语、书面语言及板书内容等各种方式透露本人信息或暗示自身情况,只向面试考官出示并报告面试顺序号。
5、面试时,由市第六纪工委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参加评分。
6、面试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7、对面试过程中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申请的考生,一经查实,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本面试方案由曲靖市民政局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曲靖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874-3217008 3217014(传真)
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023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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