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新】关于报考2017年公务员岗位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各地州汇总)

2017-03-11 20:27:2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yy 文章来源:未知 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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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报考2017年公务员岗位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各地州汇总)

  昭通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法检系统除外)关于考生生源或户籍要求的说明

  昭通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简章中,将部分岗位的 “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现对报考该类岗位的考生生源或户籍要求进行说明:

  一、对“生源或户籍要求”满足“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说明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生源或户籍所在地判定是否满足“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限制。

  考生生源或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二、对考生生源的说明

  生源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即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同时,以不同户籍参加多次高考的考生,其生源以最后一次高考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例1:A考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云南彝良,那么该考生生源为云南彝良(以考生高考时户籍迁移记录为认定依据),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例2:B考生分别以贵州毕节、四川宜宾、云南彝良的户籍参加了三次高考,最后一次以云南彝良的户籍考入了某高等院校,那么该考生的生源为云南彝良(以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其户籍资料载明的迁移记录为认定依据),则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三、对考生户籍的说明

  指考生现户籍所在地。

  截止资格复审时,涉及正在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可依据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所载明的迁往地为昭通市)来证明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非昭通市户籍的考生,截止资格复审前将户籍迁移至昭通市范围内的,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但市外生源因就学将户籍迁入昭通市相关学校集体户口的,不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例1:C考生现户籍所在地为云南彝良,则该考生为昭通市户籍,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例2:截止资格复审时,D考生正在办理户籍迁移,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所载明的迁往地为昭通市)可视为昭通市户籍,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例3:E考生原户籍地为云南元谋,截止资格复审前已将户籍迁移至昭通市范围内的,则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例4:F考生原户籍地为云南会泽,因就学将户籍迁移至昭通学院等院校的集体户,则不符合报考昭通市“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服务咨询电话:0870-2122006。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考楚雄州2017年公务员岗位 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报考楚雄州公务员岗位的生源地或户籍作如下说明:

  一、原楚雄州户籍的报考人员,因高考入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二、原户籍非楚雄州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17年3月16日前(不含3月16日)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楚雄州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楚雄州。

  三、非楚雄州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楚雄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因此不能报考2017年楚雄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关于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大理州岗位相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现对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大理州岗位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源或户籍要求

  (一)户籍原为大理州的人员,因上学户籍发生迁移的,满足“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

  (二)户籍原非大理州的人员,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 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报名前,即:2017年3月15日00:00时前将户籍迁移到大理州,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大理州。

  二、相关培训情况申明

  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报考人员参与的任何培训均与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任何以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属欺诈行为,欢迎举报。

  三、服务联系及监督电话

  (一)服务电话:大理州委组织部:0872-2428141

  大理州人社局: 0872-2316320

  (二)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0872-2428015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普洱生源或户籍说明要求

  生源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说明如下:

  (一) 按户口报考:户口在2017年3月14日前落户在普洱市居民(含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家庭户且2017年3月14日在户口册的,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按生源报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普洱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因到市外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出普洱市毕业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含到市外借读高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视为普洱市生源。

  普洱市居民因到市外服兵役户口迁出普洱市服役期满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驻普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如在2017年3月14日前落户在驻普部队集体户且2017年3月14日在册的,可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符合条件的岗位。

  如资格复审时复审单位提出无法辨别报考人员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生源或户籍有效证明。

  (三)普洱市外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到普洱市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入落户在居民集体户的,不得报考生源或户籍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关于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迪庆州岗位“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和“报考人员身份要求”的有关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现对云南省2017年公务员考试迪庆州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岗位所在州(市)”、“招考岗位所在县(区)”和“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招录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区)”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迪庆州或德钦县,其中“生源地或户籍”只需满足一项即可。对于非迪庆州或德钦县户籍的人员,必须在2017年3月14日24:00前将户籍迁入迪庆州或德钦县,且在资格复审时持有迪庆州或德钦县《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个别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认定报考人员生源地:一是以《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认定生源地,凡报到地为迪庆州或德钦县境内的,视为本州或德钦县生源;二是不能出具《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的,由报考人员提供参加高考时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生源地指高考时学生户籍所在地)证明加以认定。

  3、招录简章中“报考人员身份要求”栏为“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身份为迪庆州内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关于报考红河州2017年公务员岗位生源地和户籍的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现对2017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中报考红河州岗位生源地或户籍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身份证号码以“5325”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红河州的生源,满足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

  2、原户籍非红河州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17年3月15日9:00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红河州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红河州。

  3、非红河州户籍或生源,但因入学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红河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因此不能报考2017年红河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0日

  德宏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德宏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1、生源地或户籍原为德宏州的报考人员,因考入州外大中专院校就读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2、非德宏州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4日24时前落户德宏州,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德宏州的,可报考德宏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因考入我州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二、注意事项

  1、云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间安排:

  注册及提交报考申请:2017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

  2、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云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材料,认真核对本人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特别是毕业证上所写专业不在专业目录中的报考人员,请严格按《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规定的方式进行填报。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临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地和户籍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有关生源地和户籍的解释,结合临沧实际,现对我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地和户籍公告如下:

  一、按户籍报考

  凡是户口在2017年3月15日09:00(时间截止为网上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提交报考申请前迁入临沧市范围的,可报考我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居民家庭户口册为准,户口迁入必须签有临沧市户口所属地公安机关印章。

  二、按生源地报考

  (一)临沧市居民家庭户的人员在我市初中或高中学校毕业后,到市内或市外大中专院校就读毕业的,可报考我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二)临沧市居民家庭户的人员到市外借读初中或高中学校毕业后,到临沧市内大中专院校或市外大中专院校就读毕业的, 可报考我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三)云南省其它州(市)或省外初中(高中)毕业到我市就读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不能报考我市“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丽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地或户籍要求的相关说明

  各位拟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报考丽江市公务员岗位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作如下说明:

  1、原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因升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岗位要求为丽江市生源或户籍要求的岗位。

  2、原非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3月15日注册报名前,即:2017年3月14日24:00时前落户丽江市的,可报考“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此类人员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

  3、原非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因就学户口转入丽江市相关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曲靖市2017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统一安排部署,曲靖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人(含地税系统4人,法检系统30人)。

  本次招考的公告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考试录用程序、报考方式、时间安排、政策规定等事宜详见《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及《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上述《公告》、《解答》及我市具体的招录职位可登录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查询。现就我市此次考试录用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我市生源的考生,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7年3月15日前(不含3月15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二、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后提交书面申请地点

  如本人并未注册但系统提示该证件号已注册的,表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核实处理。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内中楼三楼。

  三、考试费用减免办理地点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现场提交减免证明材料。

  曲靖市现场提交减免证明的地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内中楼三楼),联系电话:0874-8967931 。

  无法进行现场提交的人员,也可通过快递将证明材料邮寄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113号开放大学远程大楼;邮编:650223)。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为防止因邮件丢失影响报名,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减免申请的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待有关部门核实通过后,再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四、特别提醒

  注册时上传的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请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的相关要求进行上传,避免因身份证或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等因素影响后续考试。

  五、考录信息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通知以网络公告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市考试录用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通知的时间及时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通知。同时报考人员应确保所填本人联系方式的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或通讯不畅通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0日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文山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及《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授权,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文山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文山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全州共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0名(普通公务员岗位86名;面向2017年毕业生招录乡镇公务员24名)。

  有关报名等招考相关事宜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专题信息网)。

  二、有关说明

  (一)我州岗位条件关于“生源地或户籍”限制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要求考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考生就读大中专院校前必须是文山州州内中学学籍的毕业生。以上两个条件只需满足其中之一,即为满足该招考要求。

  (二)报考乡镇人武部门的人武专干岗位,退役士兵、“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若报考本岗位,报名填表时,请将所学专业选择为“人民武装。”

  (三)报考人员因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需提交书面申请重新注册的,请于3月18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0日17:00前按《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办理。文山州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6-2129133,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1号窗口。

  三、笔试、面试

  文山州笔试考场设在文山市城区,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面试前资格审查和相关面试工作的通知,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后,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面试工作细则,将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云岭先锋网文山频道(zswldj.yn.gov.cn/html/ws/index.html)和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发布面试工作通告。

  四、咨询与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便于报考文山州岗位的人员咨询了解招考政策,现将咨询电话及服务方式予以公布: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0876-2143040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35193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86967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125169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6198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517090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125193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1370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9943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128052

  文山州电子政务办公室:0876-2122282

  文山州卫生计生委监督执法局:0876-2149877

  文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0876-2121844

  文山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0876-2197561

  文山州地震局:0876-2122489

  文山州知识产权局:0876-2180671

  文山州考录公务员工作相关通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云岭先锋网文山频道(zswldj.yn.gov.cn/html/ws/index.html)和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17年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五、纪律与监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机构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2456

  文山市纪委监察局:0876-2127365

  砚山县纪委监察局:0876-3122027

  西畴县纪委监察局:0876-3058047

  麻栗坡县纪委监察局:0876-6627971

  马关县纪委监察局:0876-7122342

  丘北县纪委监察局:0876-4669007

  广南县纪委监察局:0876-5155069

  富宁县纪委监察局:0876-6128203

  附:文山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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