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10:20:37 云南人事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文章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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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面试口答)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医院发放《同意报考通知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测试
(1)考试
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医院发放的《同意报考通知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且人数较多的情况,相应的岗位由医院决定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现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
a.测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取面对面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b.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c.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通过现场加试择优进入后续体检环节。
(三)考察
考察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岗前培训后的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结合本行业医疗、护理执业注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护理执业注册要求的,经查实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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