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1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3)
2019-09-17 16:45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http://yn.huatu.com/guojia 作者:梦蝶花开 来源:攀枝花政府网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在攀西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攀枝花”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经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事项在攀西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攀枝花”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自负。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不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12-3350424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812-3323703
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674010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812-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2-5176330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12-3333212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攀枝花政府网
原文链接:http://www.panzhihua.gov.cn/zwgk/gzdt/gggs/zw/1405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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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eng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