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3 11:43:4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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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面试工作纪律、监督和相关管理规定
(一)面试工作纪律。此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面试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请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局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面试对象)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监督
1、整个面试工作在面试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2、面试现场设专职纪检监察人员2名。
(三)相关管理规定
1、为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领导小组成员、面试考官小组人员、命题人员、计分统分工作人员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统一保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并由面试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面试考场的有关规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集中在待考室,由领导小组安排2名工作人员陪同,安排1人专门负责收管通信工具。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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