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4 13:19:3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云南华图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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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七)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四、本方案由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电话:0874-3986815 15287400315
监督电话:0874-3986863 0874-3128232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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