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2014公务员公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2014-11-26 16:29:44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李文星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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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务员公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大纲中明确指出地市级以下重点考察贯彻执行能力,而贯彻执行能力集中考察的题型就是公文写作,并且根据近几年的考察情况来看,公文写作将逐渐成为文章写作中的重点考察题型(2014年国考出现两道公文写作题),而在写作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需要广大考生引起注意。

  一、公文的考察范围及特点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来办理公务、有一定格式的应用文,它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主要作用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信息传递的重要工具。在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将法定公文的分类定为十五种,而在申论考试中的公文写作中,公文并不单纯局限于党政机关工作处理中的文体,如编者按、讲解稿、政府网站短文这些事务性文书也被纳入到了申论考试公文的内容中,近几年的考察重点主要集中在宣传类和知照类,如2014年国考省部级的发言稿、2014年国考地市级的倡议书、2013年国考的讲解稿、网站短文,2011年国考的一封信、2011年联考的指导意见等。然而,14年国考也出现了调查问卷这一类新型公文。因此,申论的公文写作呈现出了一种考察频率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点。但是无论如何变化,万变不离其宗的是,都是基础题型的变形。因此,掌握好基础题型,有助于从容应对公文写作。

  二、格式的标准性

  公文之所以不同于其他题型就在于它有着固定的格式,除了特殊不要求格式的题型外,格式都在阅卷中占有一定的分值。公文包括文头、主体和文尾这三个部分,申论考试考生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正文部分,主体部分一般主要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成文时间五个部分组成。这就需要考生掌握好不同文种的基本格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从外在形式上符合规范。

  1、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如:《XX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一文件标题中,“XX局”是发文机关,“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是发文事由,“通知”是公文种类。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的位置在公文的开首,居于正文的上端中央。

  2、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时,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时,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编辑: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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