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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云南公务员面试辅导:"村官"腐败不可小觑
在不断深入的反腐败实践中,人们往往会把眼睛盯住“位高权重”者,容易忽视农村基层“村官”的腐败。别以为村干部“位小权轻”,有的只是“吃吃喝喝、多拿多占”,其实不然,小小“村官”腐败造成的危害同样很大,切不可小觑。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不断增加的资金投入,被有的“村官”视为“唐僧肉”,大肆贪占;再加上土地承包征用、工程招标等工作缺乏监管,“村官”违法犯罪明显增多。在有的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村集体则一贫如洗,农民群众怨声载道。有调查显示,在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案件总量的70%,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辽宁省沈阳市所辖某村村委会主任徐某,其违法犯罪金额竟高达3000多万元。山西省某县的一个村委会主任,平时人住在县城,村里的公章随身带,对选举投过他票的人办事就大开绿灯,对没有投他票的人则一律不给办事……
显而易见,“村官”腐败直接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农村社会稳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治理“村官”腐败,谨防村干部违纪违法,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强调要谨防“村官”腐败,是因为村干部处于最基层,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对农民而言,村干部离他们最近,从一定意义上说,村干部就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群众是透过村干部的言行来认识和评判党和政府的。村干部是廉是贪,农民看得最清楚,他们最痛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
按说,村干部应该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而有些村干部却蜕变成农民身上的“寄生虫”。究其原因,这与村干部的身份比较特殊有直接关系。在农民眼中,村干部就是“官”,一般不敢也不懂得如何监督他们,加之有关部门很少抓村干部教育和管理,司法部门又关注不够,致使有些“村官”权力畸形膨胀,为所欲为,独断专行,贪婪无忌。
治理“村官”腐败,首先要重视对村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之树立牢固的法律和纪律意识。眼下的突出问题是对村干部缺乏应有的监督,亟须建立健全统一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要加强村组内部管理,建立村财审批、记账和保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规范和制衡村干部的权力,改变个别村“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作主、村民委员会由村主任当家”的现象。要加强审计监督,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财务审计。要建立健全村级各项制度,强化村务公开,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推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防止村务公开弄虚作假,从源头上消除“村官”腐败的温床。
需要强调的是,有关部门要扭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进一步强化组织的监督,抓好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防止和减少村干部违纪违法,既不能有“基层工作难做、村官出事难免”的想法,更不能对村干部的腐败问题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甚至当群众举报后,能捂则捂、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尤其是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腐败“村官”,更要严肃查处,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开,给群众满意的交代。
全国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庞大,从一定程度上说,“村官”腐败是我国社会基础中最具离心力的腐败。如果对其采取“宽容”的态度,任其蔓延滋长,势必给农村改革发展留下隐患。因此,必须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既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赢得群众的支持,更要从各个方面投入力量,把治理“村官”腐败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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