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 09:08:09 云南人事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文章来源:丽江市人社局网站
★医疗卫生考试咨询\资料\备考群★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 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健康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原件;网络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健康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古城区人民医院临床岗张三)投递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报名现场提交给招聘单位。
4.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考生应注意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畅,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在人社、卫健、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考试
考试时间8月15日-1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单位的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且人数较多的情况,相应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采用笔试和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用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市级单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区)级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的考试由县(区)卫生健康局或医共体组织实施。
1.笔试
采用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2.岗位能力测试
1)测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通过现场加试择优进入后续环节。
3)达不到3:1比例开考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3.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采用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执业注册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审批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丽江市卫健委0888-5456735
监督电话:驻丽江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88-5457268
九、疫情防控工作
(一)招聘单位要负责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工作。
(二)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提前自觉扫“云南健康码”。考生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并申报“云南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招聘;“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招聘,不能提供的,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参加招聘;“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参加招聘。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来自或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
2.考生参加招聘岗位能力测试除身份核验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
附件:1.丽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进一步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丽江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开展 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报名表.docx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相关资料推荐<<<
2020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用书护理学专业知识教材➕真题2本
2020版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材➕真题2本
2020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用书医学基础知识教材➕真题2本
2020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用书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教材➕历年2本
贴心微信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