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16:46:48 云南人事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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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现场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收取面试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验证期在2017年8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在职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合同解除证明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5)本人小1寸近期白底彩照3张。
(6)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内容:采取问答式。
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63524506)或在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时公告。
5.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钢笔、2B铅笔、橡皮擦等材料。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524506。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仍然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相应岗位的面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察、体检
(一)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安排到县(区)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7892258 0871-67895473
晋宁区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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