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9 17:50:04 云南人事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文章来源:保山市隆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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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保山市隆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录见习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择优聘用、能进能出、尊重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见习生14人,其中:临床医学岗10人(其中:医学影像岗1人,病案管理岗1人,麻醉岗1人),口腔医学岗2人,药学岗2人。详见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见习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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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省外户籍),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年满18周岁-24周岁我省户籍的失业青年,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过见习补贴。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18日,在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截止2023年9月30日24:0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将报名材料汇总为同一文档后发送到指定邮箱414739533@qq.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414739533@qq.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办法
1.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的制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制作。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试题制作:面试试题的制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制作。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对象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三楼人事科报道,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见习人员,并在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见习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见习手续。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面试人员无法联系或不能按要求按时到场的;
(二)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岗位待遇
(一)见习时间:12个月
(二)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为:
见习期工资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实施一对一带教。
(五)见习期满,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九、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报名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李老师:15025025034
0875-2810909
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875-3037080
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见习生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1fmZL4z_3HZJowtzg_aww
(编辑:xufurong)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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