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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云南事业单位招聘启动,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更多云南医疗卫生单位招考信息请收藏:http://yn.huatu.com/yiliao/kaoshi/
点击下载附件: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岗位计划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20621
(二)报名要求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现场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5.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10:00至6月10日上午8:00。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费于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回。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20621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临床及医学检验岗位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小新街卫生院会计岗位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
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签署2017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验证期在2017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会计证等;
(5)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6)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收取面试费。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临床及检验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新街卫生院会计岗位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嵩明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71-67911441
嵩明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1-67924683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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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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