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昆明盘龙区2016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

2016-05-23 17:17:55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云南华图 文章来源:未知 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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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市盘龙区二〇一六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隶属于盘龙区教育局,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主城区。多年来,盘龙区坚持实施“科教兴区、教育强区”发展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全面优化育人环境,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到盘龙区教育系统工作。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三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所需的证件、材料及收费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小学(小坝路3号金尚俊园小区内,珠江源大酒店后面)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2)选聘时与各项目管理部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服务期届满人员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 ;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察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5.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7972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盘龙区2016年定向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科设置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为1:1,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四)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及滇发改费昆盘证字〔2011〕第01400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笔试考试费50元/人。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6年6月16日—6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主要考察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相关内容。

  3.考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报考单位

  方式:现场复审,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7972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71- 63177972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0871--63177972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附件: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2.昆明市盘龙区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4.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

  5.诚信承诺书

  6.云南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3日

(编辑:陈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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