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17:15:27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wy/作者:云南华图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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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做好今年我市法检系统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昭通市法检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20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系统: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昭阳区海楼路317号);
检察系统:昭通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要求条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将严格按照《公告》和《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规定进行。
(二)考生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及户口薄;
2、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3、要求通过司考的岗位,如不能提供通过司考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
4、2014年毕业生凭报名推荐表(只要国民教育毕业生均使用该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但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必须签署在考察开始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往届毕业生则要求必须持学历学位证原件审核。
5、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提交:资格复审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相关规定详见《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gwyks.ynhrss.gov.cn)。
7、资格复审信息采集表请考生自行在附件处下载填写。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全省法检系统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两科总分(含笔试加分)120分。
根据上述最低合格分数线,对于参加笔试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确定每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五、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各审核单位将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涉及到递补的考生,昭通市法检两院招录办公室将逐一进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动或手机关机、停机、无法拨通等情况不能及时联系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取消不能及时联系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的递补资格。
六、关于网上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24:00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确认表(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确认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务必按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
七、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7月上旬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昭通法院网》、《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我们将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审核指导工作。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17号
政治部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0—2835720
联系人:杨稳香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政治部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0—2160190
联系人:邹 敏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doc
4、 报名推荐表(适用于除普通招生计划外的其他国民教育毕业生).doc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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