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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云南省统计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省统计局机关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云南省统计局2013年公务员选调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熟悉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勤奋敬业、任劳任怨的精神;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在全省州(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其以下职级人员;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统计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m×高42mm);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6日,共5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省统计局人事处(昆明市穿金路193号省统计局1502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省统计局人事处现场报名,无法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也可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统计局人事处(0871-65182970)。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统计局人事处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省统计局人事处初审后,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统计局人事处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因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工作由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省统计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统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省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yn.gov.cn)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871-65108477(省统计局人事处)
0871-65182970(传真)
监督电话:0871-65108422(省统计局监察室)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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