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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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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表和报名登记表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和《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昭办通〔2010〕35号)》、《关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名额
市扶贫办秘书科综合文秘1名、项目科项目管理岗位1名,共计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市县、乡国家机关在职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扶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奉公,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4、担任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人员;
5、在国家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有基层工作经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秘书科综合文秘岗位条件
1、具备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2、具有秘书、秘书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现代文秘专业学历,具有文秘工作经历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机关公文处理和政务信息的撰写。
(三)项目科项目管理岗位条件
1、具备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2、具有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区域经济与开发专业学历,具有项目管理等工作经历。
3、熟悉农业农村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为达到被选调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欺瞒组织者;
3 、现工作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同意调出者。
4、其它不宜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由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证明一份(内容主要包括证明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是否同意报考等);
2、报名时须交加盖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昭通市扶贫办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纸质表格2份(并附电子版);
3、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小一寸),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昭通市扶贫办秘书科(昭阳区崇义街30号市政府大院内)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若选调岗位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低于1:5时,则按规定取消本岗位的公开选调。
(二)资格审查。由昭通市扶贫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昭通市人事人才网、昭通市扶贫开发网、昭通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
五、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其中包括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和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事人才网、昭通市扶贫开发网、昭通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尾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组成考察组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昭通市扶贫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公开选调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市扶贫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邀请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跟踪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市纪委第三纪工委或市扶贫办反映。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和市扶贫办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2135903、2124168(市扶贫办秘书科)
监督举报电话:昭通市扶贫办 2122563
昭通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2226629
昭通市人社局 2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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