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区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即2022年8月底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