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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四)综合面试

  1.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方案》和面试时间由各聘用单位自行拟定,经市卫生局审查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曲靖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面试方案》要求进行面试。

  2.面试必须严格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4.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5.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体检

  综合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2人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分数相同的人员中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最好者作为拟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联发的《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聘用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核

  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上报曲靖市卫生局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卫生信息网(http://www.qjw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曲靖市卫生局审核,按《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要求提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对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综合面试和聘用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招聘单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实行公务回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4.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四)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4-3122953(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0874-8967947(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4-3129886(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

  附件:

  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xls

  2.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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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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