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卫生系统及教育系统校医2012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晋宁县卫生(2)
2012-05-03 11:1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未知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除岗位其他条件中注明年龄的,均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 5月14日至 5月2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
⑴报考晋宁县人民医院岗位的在晋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院办公室报名。地址:晋宁县昆阳镇田心南路2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71-7892717。
⑵报考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的在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院办公室报名。地址:晋宁县晋城镇晋东路26号;联系人:杨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7811162 7816714。
⑶报考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晋宁县教育系统校医岗位的在晋宁县卫生局三楼卫生人才中心报名。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43号;联系人:乔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7895473。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⑴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⑵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⑶企业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⑷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⑸本人小1寸近期兰底彩照2张。
⑹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签署书面承诺书。
(二)报名要求:持有效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县招聘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卫生系统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14日至15日;
地点: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43号晋宁县卫生局三楼卫生人才中心;
联系人:乔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7895473。
2、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科目和范围: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考试釆取问答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乔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7895473。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体检由县卫生局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卫生局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已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晋宁县卫生局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卫生局:0871-7892258 7895473
晋宁县监察局:0871-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7801858
附件:《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承 诺书》。
晋宁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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