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2011-12-16 14:45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未知(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由昆明市红十字会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
1.笔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红十字会基本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及昆明市红十字网进行公示(http://xxgk.y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可以按1:1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
考试成绩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市红十字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红十字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根据有关规定对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昆明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市第四纪工委电话:3967750
昆明市人社局电话:3177252
咨询电话:3105364
监督电话:3151260
附件:
2.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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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