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2)
2011-12-12 11:3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未知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2月14日-12月16日 9∶00—11:30,15: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电话:5161123)。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丽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丽江人事人才网“相关下载”栏下载);
(2)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2月19日-20日到选调市环保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9∶00—11:30,15:00-17∶30。
(4)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请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考条件说明
(1)此次选调的“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定。未纳入目录与岗位要求相关相近的专业,请考生详细咨询报考单位后报名。
(2)此次选调岗位的报考条件由丽江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3)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按《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4)选调期间如有放弃选调的,于面试前三天书面提交意见报市环境保护局,否则将取消当年参加公开选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反应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人选,按规定在丽江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246)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22447)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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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