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1-11-18 11:3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法:
1、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 502室综合处)。
联系人:李 燕 联系电话:0871-3960556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为:政治、时事、法律、管理、历史、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1-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云南省测绘条例》。
(1)地理信息岗专业知识为:《测量学》(云南大学出版社 罗志清主编)、《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云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09年9月25日修改)、大地测量学基础及遥感原理与应用等相关知识。
(2)宣传岗、网络维护岗专业知识为:新闻宣传、公文写作和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监督电话: 0871-31754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测绘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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