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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请省特岗办。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县(市、区)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州(市)组织县(市、区)开展,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州(市)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各州(市)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向省特岗办汇总上报《201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详见附件7)。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将特岗教师招聘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信息,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

  (二)各地、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联系人:自学良

  电 话:0871-5141453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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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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