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安徽出入检验检疫局
安徽出入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ahjgwyzl@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安徽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如:张三确认参加黄山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岗位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28日17时前传真至0551-62856010或发送扫描件至ahjgwyzl@163.com。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8日下午14:00-17:00到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1302房间接受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9日、10日两天进行,上午9时开始。考生须于规定参加面试的当天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及报到地点: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楼会议室(合肥市屯溪路329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2)。职位代码用人司局职位名称准考证号姓 名面试入围分数面试时间601201001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31281314孟 伟109.13月9日661234060107黄赛姣661237341130陈 静601301001阜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管理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34190604杨晓琪114.23月9日601101001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分支局财务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13173126黄 涛115.53月9日661221400726郑大卫661232100920吴 琼661232165707曹晓明661234061103叶 静661234062808董银珍661234086523陶 李661234092720李 娟661234117527许晓敏661234117528杨远远661234117716张 鑫661234117718王翔天宇661234167209黄 忆661234167812胡暖诚661234167821黄 琛661234167923张骏鹤661239185513崔吴喆661241033810邓昌冰601101002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分支局动物检疫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11630110刘 甜112.53月10日661232394302张建伟661233041924汪 磊661234082829苏婷婷661234151211康 晨661234180817刘 霞661234180820张艳娜661234191618宫碧霜661242167605聂 弘601401001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综合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32332713张睿博108.23月10日661232350212王 含661234070117程楠楠601401002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放行审核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34167215钟先胜120.53月10日661235622620黄 敏661242080720柯金夏601401003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验检疫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36172420黄 凯115.23月10日661241034616杨 云661246040103袁秀丽601401004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661221532015姜 楠124.83月10日661237230605李玉翠661237460513宋隆行 以上名单无递补和调剂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并随带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本人自理。 2.面试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联系方式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0551-62856262、62856265;传真0551-62856010 附件1: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附件2: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