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是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业务管理,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负责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2000年4月30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04号),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1]正式成立。
地区 | 部门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招考人数 | 报考人数 | 职位匹配 | 大数据 | 职位详情 | 职位对比 |
---|---|---|---|---|---|---|---|---|---|---|---|
安徽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监察分局 | 科员 | 采矿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125 | 大数据 | 详情 | ||
安徽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 | 科员 | 矿井通风安全 | 本科及以上 | 1 | 50 | 大数据 | 详情 | ||
安徽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 | 科员 | 矿山机电 | 本科及以上 | 1 | 42 | 大数据 | 详情 | ||
安徽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监察分局 | 科员 | 矿山机电 | 本科及以上 | 1 | 38 | 大数据 | 详情 | ||
安徽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 | 科员 | 地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37 | 大数据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