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7 16:07:42 云南人才招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hzp/ 文章来源:楚雄市司法局 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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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楚雄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司法协理员2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司法协理员招聘岗位表》。司法协理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司法协理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由市司法局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资标准
此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岗位为局机关的23名司法协理员,每月人均薪酬约3500元(含“五险”单位和个人部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三十五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
9.在司法行政系统拟招聘岗位任职经历2年以上(2023年3月15日前入职)的现任司法协理员不受以上报名条件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至3月21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楚雄市司法局(自强路6号)四楼401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报《楚雄市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报名表》,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通知安排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
(1)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2)10米×4往返跑。
(3)立定跳远。
报考人员以上三个项目均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环节。
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符合1:2(含)以上即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司法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开展计算机操作。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笔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含)4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退役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退役军人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5.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
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退出现役证书、部队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0.2+(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测试+政策加分)×0.4+面试成绩×0.4”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楚雄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司法协理员在楚雄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楚雄市司法行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或劳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附件5“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布,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因不及时查看“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错过招聘相关环节,责任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如:手机号提供错误、手机关机停机、设置群发短信拦截、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有不参加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均按放弃处理。
(七)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楚雄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039007、(0878) 3039005
楚雄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2:楚雄市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5:“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G8AeicdTb_PARTHks-8g?poc_token=HL7I12ejM9-Q5i1n7bfMM9JVYx2HAAN2odPBTP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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