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2 14:36:00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zyf/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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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两高《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B项排除。
C项:两高《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所以“查证属实”是认定立功的一个法定要求。C项排除。
D项:两高《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D项排除。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带匕首向乙家中去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甲携带匕首在去往乙家的途中并未使乙受到威胁状态,属于犯罪预备阶段而非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的行为并非在犯罪过程中,属于犯罪的预备阶段。A项排除。
C项:犯意表示又称“犯罪决意”。指行为人表示决定实施某种犯罪的意思。一般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将犯罪意思表示于外部。单纯的犯意表示属于犯罪思想的范畴。C项排除。
D项: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D项排除。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错误项。职务犯罪通常分为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使用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罪、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亵渎职权、职务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
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A项错误。
C项: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C项错误。
D项: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D项错误。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概述知识。外国人使用本国法律主要有几个原则:属地原则,即在哪里就受哪里的法律管;属人原则,即国籍在哪就受哪个国家的法律管,还有一个是属地兼属人原则,这个就要看当地的法律规定。而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生活,甚至往来贸易,都受到我国法律的制约,其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我国的法律,受我国司法机关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官员人身不受侵犯。我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领事官员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领事官员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但有严重犯罪情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逮捕或者拘留的不在此限。领事官员不受监禁,但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不在此限。
因此,选择B选项。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2020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8.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题干中,党员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行为,属于贪污性质。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地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B项错误。
CD项:干扰选项,CD项错误。
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某甲构成累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A项错误。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B项错误。
D项:连续犯,指的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形,对于连续犯按一罪定罪处罚。D项错误。
1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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