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迪庆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职责
(一)人数及岗位:共招聘迪庆州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0人,限男性。
(二)岗位职责:协助特警支队人民警察开展维稳处突、巡逻执勤、卡点查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任务。
三、用工性质、待遇标准
(一)用工性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待遇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1.月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500元。2.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单位统一购买。4.辅警服装由单位统一配发。5.住宿由单位统一安排,勤务期间由单位统一提供用餐。6.假期享受单位规定的年休假和国家规定的婚假、陪产假、丧假等。
(三)相关要求:工作期间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在公安机关特殊勤务期间和聘用入职1个月内不批准辞职申请。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云南省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5年6月出生);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以下简称“持B1驾驶证”,是否具有熟练驾驶技术,需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后认定)的报考者,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3.身高1.68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持B1驾驶证报考者放宽至1.65米及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或持B1驾驶证报考者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
6.工作地属高寒山区,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在职、入职期间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位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迪庆户籍考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内容包括年龄、户籍、学历、身高、视力,有无纹身、口吃、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步态异常、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初审合格的方可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需关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并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迪庆州人力资源市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迪庆州人社局2号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 公安部 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即为合格,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其中,持有B1驾驶证的考生,1000米跑和800米跑测评成绩放宽30秒,纵跳摸高放宽10厘米,10米×4往返跑放宽1秒。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合格分数线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2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参加面试考生封闭管理,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应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有符合本公告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得分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本方案相关要求等规定执行,委托资质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由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对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且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体检(毒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委托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展,内容以不得报考的9种情形为主,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并经体检合格,依次顺延补足参加考察和政审人数。考察和政审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执行。
(七)公示
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迪庆州政务网、公告栏、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和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影响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属实且不影响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并准备好相关资料。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工作单位报考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停缴五险一金,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进行用工备案,并办理五险一金缴纳和工资发放手续,同时由劳务公司建立人事管理档案,档案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录用、劳动合同、考核等有关材料。
(三)辅警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从开始领取工资的第一个月开始,在应发工资中按月扣除300元作为保证金,服务年限满一年后全额退还,第二年开始不再扣保证金。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含试用期1个月)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一次性赔偿为其购买的被装费用。
(四)此次辅警招录结束后,将在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预备50名,作为本年度辅警补录生源。根据辅警流失情况和考生意愿,直接开展体检、考察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招聘期间,后续所有事项以电话通知和“迪庆警方”发布为准。
(六)本次招聘所有环节,考生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对在各招聘环节中淘汰人员,不再单独通知本人,敬请谅解。
(七)此次招聘工作一切流程按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负责通知与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87-8652266。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报名承诺书
3.报名地点
(请在本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并正反面打印)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承诺书
附件3.报名地点
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LfhV03anu_G7t88Dhv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