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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公告(1人)

2022-06-16 09:10:1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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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云南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共1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6 月 24 日(星期五)17:30 截止更多考试信息请咨询云南华图微信号:https://yn.huatu.com/zt/lxdz/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 位到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 号)等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站 2022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岗,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人数 1 人,具 体岗位要求如下:

  备注: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2020 年以来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硕 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日制;博士研 究生不再限定 2020 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无“双一流”建设高校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名或报名后全部放弃面试资格 时,学历放宽至一本及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 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 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 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2 年 6 月 13 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网页、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保山发布和保山 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6 月 24 日(星期五)17:30 截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 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保山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邮箱(邮箱地址:bsgczazbgs@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 0875-2133298。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质 证明材料以 PDF 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以下几类:

  (1)填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 年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 件扫描件。2022 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 2022 年 7 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 原因不能在 2022 年 7 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的,本科生、硕 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 2022 年 12 月底; 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 2022 年 12 月底,取得 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 2023 年 3 月底。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 书落款时间为准。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 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原件扫描件。

  (6)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 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 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硕士研 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审 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应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2 的比 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 1:2 比例的,经招聘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 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 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 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 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75 分及以上为合格。5 位面 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 3 位面 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 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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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者,按照面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 1:1 的比例确定 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 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 5 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 体时间待定。对签约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 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 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组织体 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 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 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 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时间待 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 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 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 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属于《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和 《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引进人才,在 正式聘用后,经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 (试行)》中规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 14 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 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 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 区)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前 3 天提前申领“云南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前 48 小时内进行新 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 控相关事项外,还应严格遵守隆阳区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外省入隆(返隆)考生应提前掌握 并遵守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 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 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对近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 14 天集中隔离证明。 2.对近 14 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 7 天 居家隔离证明或集中隔离证明。 3.对近 14 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证明或7天集中隔离证明和7天居家隔离证 明。 4.对近 14 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 边境县(市、区、旗)的考生,需提供 7 天居家隔离证明或集中 隔离证明。 5.对近 14 天内来自(途经)省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 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 需提供 7 天居家健康监测材料,3 次核酸阴性证明。 6.对近 14 天内来自(途经)省内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 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的入隆(返隆)人员,需提供 3 天居 家健康监测材料,2 次核酸阴性证明。

  (三)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达面试点,进入 面试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 卡”信息,出具本人面试前 48 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按照隆阳区疫情防 控要求,有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情况的考生,面试当天还应提供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及相关材料。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 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考前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的;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 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近 14 天来自或途径高中风险地区,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 地区,有本土疫情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集中隔离、居家隔离、 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但不能提供居家健康监测证 明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6.其他不符合隆阳区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四)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面试当天须自备一次性医 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 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 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面试全程均应佩戴 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 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 序离场。

  (六)对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 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 个案预判,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 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 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 24 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并进行为期 14 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应保持通讯畅通,14 天 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 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 应调整。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 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 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保山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 生自行承担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隆阳 区疫情防控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隆阳区疫情防 控指挥部:0875-2162575。

  九、联系方式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及电话: 丁老师:0875-2133298 邮箱:bsgczazbgs@163.com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 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报名表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6 月 13 日

  原文标题: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2-0613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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