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3 20:38:12 选调生考试网 http://yn.huatu.com/xds/ 文章来源: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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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2年3月下旬前完成,由各省级选调单位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在2022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定向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享受云南省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一次性给予租房补贴1.5万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3.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2年定向选调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汇总表.xlsx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2日
(编辑:admin)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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