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09:25:4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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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2.凡放弃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并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用人单位审核地点备案。用人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对招聘岗位数量进行相应裁减。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4)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紧缺专业人员,经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安排、内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请招聘人员届时查看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面试满分为100分。
3.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拟聘人员。
(五)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不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原件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1.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1.本次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本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正式聘用。
2.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间若因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的,或不服从单位、组织工作安排的,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为保证健康码正常使用,考生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的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和进行跨省流动,确保后续招聘流程正常开展。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472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11612
(二)监督电话:0871-65103591
附件: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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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云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4067&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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