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 08:49:4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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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学位、职称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
其他岗位: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其他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详见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师范大学接受考生分数书面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分数高低不属于查疑类型)。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在校外医院体检的由用人单位将体检报告报校医院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至2021年12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4.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纪检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除注明专业硕士以外的,其余均要求为学术学位。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41528;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838;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rsc.ynnu.edu.cn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云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616&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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