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8 10:34: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永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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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大人社转〔2020〕94号)精神,结合永平县行政村(社区)服务岗位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永平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录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平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原则上全县每个村(社区)2名,用人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永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1.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注:“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所报考岗位,志愿到城乡社区或村委会从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永平县生源或永平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人员,曾组织、协助运送他人进行偷渡、走私的人员等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永平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3)。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7日(8:30—12:0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永平县招聘领导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统一审查。
五、考试及后续环节
视报名情况确定笔试的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具体事宜报名结束后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平之声”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媒介发布。笔试、体检、岗位分配、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再行公布。
六、招聘人员政策及待遇
(一)服务周期
1.根据省、州“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的指导意见,结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等工作实际,为确保队伍稳定,永平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的服务期确定为3年,实行一年一签。
2.永平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的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或有城乡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聘用。
3.聘期届满解聘后,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二)日常管理
1.永平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约定和兑现相关薪酬待遇、考核,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
2.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负责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平时考核由各乡镇负责;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实施,工作期满1年后组织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不得续聘,由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差额采取补招补录方式解决。
4.合同期满后,双方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
5.服务岗位人员报考公务员或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予以支持。
(三)薪酬待遇
根据省、州“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同类工作人员,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的指导意见,永平县社区服务岗位待遇参照村“两委”副职标准(2650元/月)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公开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px.gov.cn或“永平之声”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媒介发布。报考者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872-6521663(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
0872-6525708(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2-6526758(县纪委监委驻州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3:永平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永平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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