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20:20:3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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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专业知识(科目一)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卫生健康综合知识(科目二)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二)面试面试
总分100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知识(科目一)成绩×35%+卫生健康综合知识(科目二)成绩×15%+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合格分数线
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笔试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
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proxy.km.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五、考察、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重新加试面试,最后综合成绩最高分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取消资格和递补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或拒不配合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proxy.k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以下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涉及上下级关系,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政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2020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3523950、0871-63524506;咨询公众号:昆明卫生人才。
(三)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2020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http://wsjkw.km.gov.cn/c/2020-12-31/3798267.shtml
(编辑:gaoyue)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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