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23:45:3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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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学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阶段时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5.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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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则按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用考察人选,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由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和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616780、6867558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878179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学院官网:http://www.yncts.com.cn;http://www.ynit.edu.cn;
(五)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附件:1.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4日
(编辑:admin)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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