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2 10:05: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宁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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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做好2020年宁洱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2.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20年5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20年5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浪费考录资源被禁考人员,尚在禁考时限的被禁考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紧缺人才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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