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17:58:05 云南教师考试网 http://y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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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历证明
1.往届生提供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
3.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4.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6.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云南省普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309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3月25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八)大理州弥渡县居住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大理州弥渡县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大理州弥渡县,持有大理州弥渡县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大理州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大理州户籍但在大理州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生证。
(十一)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对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过程及结果可在网上查看,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到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
五、弥渡县县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部门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 | 弥渡县弥城镇建设西路64号 | 0872-8164960 |
六、未尽事宜,以《云南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附件四: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
弥渡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一、基本材料准备说明
(一)身份证
本人申请: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照片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和打印注意事项:
如下打印格式不合格,需要重新下载pdf文档并打印。
双面打印到两张A4纸上(或1张A3纸上)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两个表格粘贴到一起,一式两份
(四)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需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下载、打印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要求:个人信息页、结论页、化验单(体检表的填写要求:每一小项必须有结论及医生签字,体检结论只允许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八)云南省居住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九)必要时,应认定单位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师范类直接认定人员的补充说明
1.出具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
2.原师范院校合并到综合大学仍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附件四: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日期。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补充说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附件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按照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离退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肝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7.慢性肾炎,未治愈者。
8.e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肝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
12.HIV病毒感染者。
1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15.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防碍教学工作者。
18.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
19.除以上各项外,其它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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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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