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15:30:56 云南教师考试网 http://y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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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成绩并列人员超出招聘计划比例的岗位除外),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沾益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并列,则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沾益区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须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公示和录(聘)用
由用人单位和沾益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人社部门备案。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向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沾益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并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人事科 0874-3162589
监督电话:
曲靖市沾益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60997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61149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 0874—3160675
附: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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