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5 15:18:4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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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试
笔试委托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命题,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类别,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分别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护理岗位的考试。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招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计划裁减公告将于9月28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8:30至12:0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告,请注意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 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我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我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38813
(二)监督电话:0871-65166090
2017事业单位交流群:562799753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ynhtjy | 2017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 备考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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