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5 18:29:5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http://yn.hua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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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考试方式及范围
考试方式及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上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届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定向招聘诚信承诺书;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为1:1,则笔试成绩在6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才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参加等额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此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工作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三)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5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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