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7 10:20:19 云南教师考试网 http://y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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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共同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拟录(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的公告)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现场填报《陆良县2014年招聘教师自选岗位申请表》,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将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 由陆良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招聘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0874-6203896
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陆良县教育局: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03899
陆良县纪委:0874-6225561
附件:1.附表1-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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