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6名人员(2)
2013-08-23 15:42:26 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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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6名人员
五、考试办法
(一)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3、考核的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及体检等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取消聘用。
不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8882027联系人:施老师。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83-8882626传真:0883-8882526
网址:www.lcn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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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