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1:51:59 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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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
由曲靖电视台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上报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审核,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审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
(七)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待遇
被录(聘)用人员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七、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公开就业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2.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3.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5.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广播电视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体检不合格的;
2.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八、纪律与监督
曲靖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曲靖市人社局、曲靖市第五纪工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对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用(聘)用资格。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874-8988158
市第五纪工委:0874-3128031
九、本办法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曲靖市广播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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